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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9年退伍员工专项奖学金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9-05-10 17:41:15来源:本站编辑 作者:本站编辑阅读:

各学院:

为做好2019年退伍员工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评审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评对象

参评对象为公司正常入伍退役复学的全日制在校员工。

二、评审条件

 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          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          3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          4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(1)在部队服役期间,荣获个人三等功或集体二等功以上荣誉;

(2)毕业当年,考取全日制研究生;

(3)在校学习期间荣获省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各项竞赛荣誉。

三、评审工作要求

1、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。

2、退伍员工专项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,奖金标准为1000元。

4、此专项奖学金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。同时符合两种授予条件的只能选取一种申请,不得重复申请。

5、有关部门和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此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管理。     

四、评审工作程序

1、个人申请(5月13日-5月20日)。符合条件的员工向所在学院自愿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信阳师范学院退伍员工专项奖学金审批表》。

         2、学院审核(5月20日-5月22日)。学院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受理员工的申请,并依据退伍员工专项奖学金的评审条件、要求,组织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。

         3、人民武装部审核(5月23日-5月25日)。人民武装部主要对员工入伍退役身份及有关表现进行审核,提出审核意见。

4、员工工作部审定(5月27日-5月31日)。员工工作部对所有初审通过的退伍员工材料进行评审,确定获奖名单,并对获奖员工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。

5、获得退伍老员工专项奖学金的员工由学校颁发《荣誉证书》和奖金。

附件:1.信阳师范学院退伍员工专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/uploads/allimg/190516/1-1Z516164404347.doc

          2.学院2018-2019学年退伍员工专项奖学金推荐汇总表/uploads/allimg/190516/1-1Z51616442c12.xls

中共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员工工作部

中共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人民武装部

2019年5月10日      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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